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要闻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流程指南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2-10 13:28:35 打印 字号: | |

为方便广大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办理立案等诉讼事宜,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现已开通网上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向和平区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目前网上立案可通过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和辽宁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实现。

一、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

诉讼服务网登录网址:http://lnsfw.lnsfy.gov.cn

当事人立案:网上立案须实名认证。从【当事人诉讼】入口进入,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等待实名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当事人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网站,按照网站指引提交立案申请。

当事人点击【立案申请】进入案件基本信息的填写,支持智能提取案件材料信息。

法院审核以后即可在【我的立案】查看所立案件的状态,若法院审核通过可在【我的案件】查看。

律师立案:点击【律师诉讼】即可进入到律师登录页面,登录进入律师在线服务平台在线申请立案。律师登录需要律师事务所先注册,由律所管理员添加律师信息,律师凭此登录。

二、辽宁微法院小程序

微信搜索“辽宁微法院”小程序,点击进入。点击首页认证标签,按页面指引开始身份认证。

在首页点击【我要立案】,选择相应功能模块,按页面指引填写案件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立案申请。

提交立案申请以后,在首页点击【我要立案】,选择相应模块,即可查看已申请立案案件状态。

三、注意事项

1.诉讼服务网和辽宁微法院小程序暂不支持诉讼费交纳。诉讼费交纳可根据《诉讼费交纳通知书》提示的账号,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或到管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2.当事人提交申请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方便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责任编辑: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