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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与被执行人邢海莉、张玉福执行一案,发出的领取拍卖剩余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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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08 10:44:08 打印 字号: | |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辽0102执恢184号

邢海莉、张玉福

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与被执行人邢海莉、张玉福执行一案,申请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辽0102民初10960号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院已将你名下房产拍卖完毕,现有剩余款项告知你来院领取,未到院的,本院将该案款提存至本院账户。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一年三月八

 

 


 
责任编辑:公告